美国当地时间7月24日,美国移民局EB-5改革法案正式发布。新法案生效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起递交EB-5的申请人。
新法规的主要内容为以下5个方面:
1. 最低投资金额上涨:90万(TEA地区)/180万(非TEA地区);
2. 收紧TEA(目标就业区)认定定义和权限:从州政府收归移民局,将多人口统计区的“连续”变更为“直接相邻”,增加大都市(MSA)外的整个城市乡镇认定;
3. 保留优先日:由于区域中心关停或项目失败等造成的,而且并非通过欺诈或移民局失误等已经获批I-526申请的投资人,再次提交的EB-5申请可以保留原有优先日;
4. I-829审批:明确I-829的面试要求,明确一个家庭分别递交申请,明确主申请人在有条件绿卡获得前离世后家庭成员的申请等细则;
5. 其他一些技术修订:修订“企业家”为“投资人”,减轻EB-5申请人的管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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