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税法属于联邦法,由联邦政府财政部负责执行。联邦政府主要征收的税有所得税(包括资本增益税和职工福利税)、销售税、关税、国内税、及银行帐户借方税等。所得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州政府所主管征收的税目有印花税、土地税、工薪税及某些商业买卖的交易税等。
纳税义务:澳大利亚居民需就其所有来源的所得纳税。非居民需就来自澳大利亚的所得纳税。
财政年度:澳大利亚的财政年度为每年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外国公司及其子公司也允许按本国财政年度填报税单。
主管机关:负责所得税征收的主管机关是澳大利亚税务局。
一、所得税
澳大利亚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4%。公司员工的工资调节税率为:6000澳元以下的0%,6000至20000澳元的17%,20000至50000澳元的30%,50000至60000澳元的42%,60000澳元以上的47%。
二、工资税额
工资税额为州政府征收的税金,按照工资基数由公司缴纳,而不从员工工资中扣缴。各州政府收取的税率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州别 免交额 免交额以上税率
新州 600000 6.4%
维州 515000 5.75%
南澳 456000 6%
昆士兰州 850000 4.9%
塔斯马尼亚省 600000 6.6%
首都领地 800000 6.85%
北领地 600000 6.6%
西澳 675000至2700000 3.65%
2700000至4500000 3.65%
4500000至5625000 5.56%
三、边际福利税
边际福利税按照应纳税额计提。公司为职工提供用车及公司支付费用让职工参加对外的宴请,均为缴纳边际福利税的范畴。消费金额与1.91417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到边际福利税额。2000年7月1日后,上述公式改为消费金额与2.1292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出边际福利税金额。
四、养老金
养老金为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基金。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按员工工资的8%缴纳养老金。如果个人希望再付5%的养老金,则公司还要为其配套增缴2.5%;如果个人希望额外付2.5%的养老金,则公司要为其配套增缴1.25%。2002至2003年,养老金税率可能提升为9%。除此之外,公司还要缴纳基金管理费1.5%。
五、休假准备金
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要计提员工的休假准备金,比率为职工工资的1.5%。该项准备金在员工休假时,将支付给个人使用。
六、医疗保险
澳大利亚政府为国民安排有社会公共医疗保险,该保险费按工资的1.5%扣缴给国家。国民享受该保险项下的所有医疗福利待遇。
七、股息收入
澳大利亚于1987年7月1日起对股息收入征税。股东可以就公司对该收益已支付的所得税得到抵免。但若股东是外国公司,在发放红利时,如果已经证明所得税已付,外国股东就勿需再缴预扣税,但是如果没有缴纳所得税,外国股东则要负担预扣税。
澳大利亚与中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规定,该预扣税的税率为15%。
八、销售税
销售税是对批发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征税。征税的货物,包括在澳制造或澳大利亚进口的货物。
法律规定,制造商及批发商均应向税务机关注册取得销售税号码。但进口商如本身非制造或批发商,则不须注册,但仍应依法对进口的货物缴纳销售税。
九、印花税
印花税属于州税,凡贷款抵押、证券买卖、不动产买卖等均应缴纳印花税。由于属于州法,故每州规定不一。一般而言,依法应缴纳印花税的交易,在未缴清前,该项交易不生效。
十、GST的税务制度
GST代表GOODS & SERVICES TAX(货物服务税),与其他国家征收VAT(VALUE ADDED TAX)营业加值税类似。澳洲联邦国会于1999年6月29日通过了新的法规,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税务制度,征收10%的货物服务税。GST是几乎每个生产和经销阶段有供货或提供服务时征收,唯一享有免GST的项目是食品。供货商和服务机构必须在税务部门注册。他们购买物品或服务时所付的GST将可在他们供货或提供服务给其客户时所征的GST相抵消。另外,澳洲税收还包括土地税、利息预扣税、资本收益税等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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