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收
美国税制概况美国税收
美国税制概况
美国税收实行的是由联邦、州和地方(县、市)分别立法和征管,联邦以所得税、州以销售税、地方以财产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三级政府各自行使属于本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联邦与州各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地方税收立法权在州,州的税收立法权不得有悖于联邦利益和联邦税法。美国的税法制订是由众议院起草有关联邦税法的收入议案。
美国的联邦税法由国会制订,并写入《国内收入法典》。财政部代表联邦政府解释《国内收入法典》并颁布所得税法。其属下国内收入局负责管理和执行联邦税法,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方面的指导服务。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执行州和地方税法,且可以在其管理权限内作适当变动。多数州和地方政府通过颁布法规的形式来解释税法。
美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属于联邦、州与地方分权型国家。美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分为联邦、州及地方政府三级。联邦政府征收所得税、销售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大多数州及地方政府征收专营权税、所得税、销售税、财产税、遗产税与赠与税。
美国税制特点
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
社会保险税处于重要地位。
税收制度的联邦制属性。
美国主要税种介绍
1、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赋。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及专项用途消费税)暴利税、印花税等。关税是由关税署负责的税种各州一级税制不完全一致,一般有销售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继承税、机动车牌照税、州消费税等。地方主要以财产税为主。此外有对旅馆营业供电电话使用征收的营业税、许可证税等。美国各级政府的税收总收入在80年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稳定在26~28%。各级政府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税收收入则占财政收入90%以上1988年,在联邦税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5.36%,公司税占10.68%,社会保险税占37.26%。在州一级税收总收入中,1986年对货物、劳务征税占59.62%,个人所得税占28.97%,公司税占1.83%;在地方一级税收总额中,财产税占70.04%,对货物、劳务征税占20.01%,个人所得税占5.89%。
2、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
3、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所得,贸易与经营所得,资本利得,其他不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实际应税所得是指把不计入公司所得项目剔除后的总所得作法定扣除后的所得。将应税所得乘以适用税率后,再减去法定抵免额即为实际应纳税额。其中,可扣除项目主要有:符合常规和必要条件的经营支出与非经营支出,如经营成本、雇员工薪报酬、修理费、折耗、租金、利息、呆帐、法定可扣除的已缴税款、社会保险集资、广告费等;公司开办费的限期摊提;折旧;亏损与意外损失;法人间的股息;研究与开发费用等。可抵免项目有:特定用途的燃料与润滑油抵免、研究与开发费用增长的抵免、国外税收抵免、财产税抵免等。公司收入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4、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
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又称社安税或联邦保险捐助法税。该税收入主要用于为退休工人和残疾工人及其抚养人提供福利。
5、失业保险税(Unemployment Insurance Tax)
失业保险税是以雇主为纳税人,采用比例税率。税基由雇员人数及支付雇员工薪数决定。失业保险税也在各州征收,允许在州征税额中抵扣已交联邦失业保险税部分。州的失业保险税纳税人为雇主,但也有少数州同时对雇员征收。所征税款主要为失业工人建立保险基金。此外还有专门适用于铁路工人的“铁路退休保险税”和“铁路失业保险税”。
6、货物税(消费税)(Excise Taxes)
美国各州税制不尽相同,大多以一般消费税为主,也有选择单项消费税,如对汽油、烟、酒等征收的多在商品零售环节对销售价按比例税率课征,又称销售税或零售营业税。
消费税属于联邦税,其中燃油税是联邦货物消费税项下最大的税种,约占该税的30.4%,其它消费税包括国内民航旅客税、烈性酒、葡萄酒、啤酒、香烟和电话服务费等。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有些是为了增加收入,减少赤字,或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道路空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7、 财产税(Property Tax)
财产税是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在美国境内拥有不动产或动产,特别是房地产等财产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的一种税。财产税一直是美国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来源,它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不征收财产税,各州政府只征少量或不征收财产税。
8、州税及地方税(State and Local Taxes)
各州可根据本州立法机构制定的有关法律和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来源的充裕程度等设立不同的税种和相关税率。
9、 遗产税和礼品税(Estate and gift Tax)
联邦遗产税适用于公民死亡时财产的转移。遗产税有别于继承税(Inheritance Tax)的主要区别在于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遗产,而继承税的征收对象是即承人。遗产税税率根据遗产价值的大小从18%至48%不等。
与联邦遗产税项配套的是联邦礼品税,开征该税的目的主要是为防止个人在生前以礼品赠送的名义将遗产转移给后人。根据税法,已婚夫妇每人每年可赠送给每一位子女11,000美元的免税礼品,超过部分则须交纳礼品税。由于遗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转移给尚健在的配偶,或可以扣除遗产管理费用后将遗产转移给慈善机构等,因此遗产税和礼品税在联邦税收体制中所占比例很小。
美国税收实行的是由联邦、州和地方(县、市)分别立法和征管,联邦以所得税、州以销售税、地方以财产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三级政府各自行使属于本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联邦与州各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地方税收立法权在州,州的税收立法权不得有悖于联邦利益和联邦税法。美国的税法制订是由众议院起草有关联邦税法的收入议案。
美国的联邦税法由国会制订,并写入《国内收入法典》。财政部代表联邦政府解释《国内收入法典》并颁布所得税法。其属下国内收入局负责管理和执行联邦税法,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方面的指导服务。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执行州和地方税法,且可以在其管理权限内作适当变动。多数州和地方政府通过颁布法规的形式来解释税法。
美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属于联邦、州与地方分权型国家。美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分为联邦、州及地方政府三级。联邦政府征收所得税、销售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大多数州及地方政府征收专营权税、所得税、销售税、财产税、遗产税与赠与税。
美国税制特点
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
社会保险税处于重要地位。
税收制度的联邦制属性。
美国主要税种介绍
1、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赋。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及专项用途消费税)暴利税、印花税等。关税是由关税署负责的税种各州一级税制不完全一致,一般有销售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继承税、机动车牌照税、州消费税等。地方主要以财产税为主。此外有对旅馆营业供电电话使用征收的营业税、许可证税等。美国各级政府的税收总收入在80年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稳定在26~28%。各级政府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税收收入则占财政收入90%以上1988年,在联邦税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5.36%,公司税占10.68%,社会保险税占37.26%。在州一级税收总收入中,1986年对货物、劳务征税占59.62%,个人所得税占28.97%,公司税占1.83%;在地方一级税收总额中,财产税占70.04%,对货物、劳务征税占20.01%,个人所得税占5.89%。
2、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
3、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所得,贸易与经营所得,资本利得,其他不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实际应税所得是指把不计入公司所得项目剔除后的总所得作法定扣除后的所得。将应税所得乘以适用税率后,再减去法定抵免额即为实际应纳税额。其中,可扣除项目主要有:符合常规和必要条件的经营支出与非经营支出,如经营成本、雇员工薪报酬、修理费、折耗、租金、利息、呆帐、法定可扣除的已缴税款、社会保险集资、广告费等;公司开办费的限期摊提;折旧;亏损与意外损失;法人间的股息;研究与开发费用等。可抵免项目有:特定用途的燃料与润滑油抵免、研究与开发费用增长的抵免、国外税收抵免、财产税抵免等。公司收入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4、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
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又称社安税或联邦保险捐助法税。该税收入主要用于为退休工人和残疾工人及其抚养人提供福利。
5、失业保险税(Unemployment Insurance Tax)
失业保险税是以雇主为纳税人,采用比例税率。税基由雇员人数及支付雇员工薪数决定。失业保险税也在各州征收,允许在州征税额中抵扣已交联邦失业保险税部分。州的失业保险税纳税人为雇主,但也有少数州同时对雇员征收。所征税款主要为失业工人建立保险基金。此外还有专门适用于铁路工人的“铁路退休保险税”和“铁路失业保险税”。
6、货物税(消费税)(Excise Taxes)
美国各州税制不尽相同,大多以一般消费税为主,也有选择单项消费税,如对汽油、烟、酒等征收的多在商品零售环节对销售价按比例税率课征,又称销售税或零售营业税。
消费税属于联邦税,其中燃油税是联邦货物消费税项下最大的税种,约占该税的30.4%,其它消费税包括国内民航旅客税、烈性酒、葡萄酒、啤酒、香烟和电话服务费等。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有些是为了增加收入,减少赤字,或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道路空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7、 财产税(Property Tax)
财产税是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在美国境内拥有不动产或动产,特别是房地产等财产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的一种税。财产税一直是美国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来源,它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不征收财产税,各州政府只征少量或不征收财产税。
8、州税及地方税(State and Local Taxes)
各州可根据本州立法机构制定的有关法律和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来源的充裕程度等设立不同的税种和相关税率。
9、 遗产税和礼品税(Estate and gift Tax)
联邦遗产税适用于公民死亡时财产的转移。遗产税有别于继承税(Inheritance Tax)的主要区别在于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遗产,而继承税的征收对象是即承人。遗产税税率根据遗产价值的大小从18%至48%不等。
与联邦遗产税项配套的是联邦礼品税,开征该税的目的主要是为防止个人在生前以礼品赠送的名义将遗产转移给后人。根据税法,已婚夫妇每人每年可赠送给每一位子女11,000美元的免税礼品,超过部分则须交纳礼品税。由于遗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转移给尚健在的配偶,或可以扣除遗产管理费用后将遗产转移给慈善机构等,因此遗产税和礼品税在联邦税收体制中所占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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