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教育是香港的公共开支中最大的项目之一,预算开支约占经常公共开支总额的五分之一。政府设有学生资助计划,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问题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香港的教育制度大致分为以下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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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学前教育:透过私立的幼儿园和幼稚园,为学前儿童提供机会学习与群体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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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免费教育:在全港设立官立或津贴资助中、小学、学龄前儿童为全港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小学及三年制初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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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及预科课程:设立两年制高中(中四、中五),为学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设立两年制预科课程(中六、中七),作为学生报考大学前的课程准备。
2007年9月开始,香港推行新的“三三四”学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一改以往英式大学学制(三年)的传统而推行大学四年制的制度。
2014年,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表示,愿意配合内地城市政府在当地推行港人子弟学校项目,香港教育局会提供支援,包括为学校教师介绍香港课程及教育局最新制作的课程资源套等。但不会提供资助,因为资助向来只限于香港境内学校。
教育机构
香港的高等教育包括法定大学,法定学院,注册专上学院,职业训练局院校和一般院校。法定大学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再经立法会三读通过相关法例,成为一间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大学。直至现时为止,香港有十所法定大学,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以及香港树仁大学。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公布2012亚洲大学排行榜,香港科技大学名列亚洲第一,香港大学紧随新加坡国立大学后位列第三,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名列第四,香港中文大学名列第五,令香港高校在亚洲大学五强中荣获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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